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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拍”马屁 车翻人伤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2:09 重庆商报

  亲戚开玩笑,手持高压电瓶“拍”马屁,不料触电的马儿一路狂奔,摔下马车的涪陵区龙潭镇农民胡祖禄一家三口人,妻子严重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儿子头皮裂伤。由于有关部门称马拉车事故不属交通事故,受害方家属虽多方奔走,却仍不知究竟该由哪家单位处理,致使此事一拖就达7个多月。

  开玩笑 高压电瓶“拍”马屁

  据龙潭镇安乐村5组的农民胡祖禄回忆,去年8月12日,他带着妻子吴明芳、女儿胡金容、儿子胡兵,在长生桥收购稻谷后,用两辆马车分别载着400多斤稻谷,沿龙兴公路返回龙潭镇。当晚20:20左右,黑马拉着胡一家人行至义和村涪家岩山脚夏光志的建房处。与此同时,家住附近、准备到新村肖家沟打鱼的陈昌明等5人提着220伏以上、最高可达1500伏的高压电瓶灯走到此处,“老表,这么晚了还在运粮呀!”和胡是亲戚的陈昌明手持电瓶灯,半开玩笑边说边对着黑马的屁股一拍,黑马当即受惊,沿路狂奔。见胡一家人吓得惊叫不已,陈昌明等人乐得哈哈大笑。

  酿惨祸 惊马狂奔出人命

  黑马上坡也飞奔不停,妻子和孩子大喊“救命”,胡立即跳下马车阻拦。不料,黑马挣断缰绳,沿下坡路跑出200米后,在陈昌明的房子附近,胡的妻子儿女连同货物都被甩下马车,跌入路边3米高的坎下,妻子和儿子当即血流不止,黑马则一直拖着车狂奔回马厩附近。

  当地二三十个村民赶到事故现场救人,并谴责陈昌明玩笑开得太过分。胡随后找来三轮车,将妻子和儿子紧急送往龙潭中心卫生院和涪陵区二院抢救,6天后妻子死亡。

  肇事者 七个月后仍逍遥

  据胡回忆:出事当天,他忙于抢救妻子和儿子,次日才找到肇事者陈昌明,要求他垫付医药费,但陈回答:“这事不好办!”见本是亲戚的陈不负责任,胡便找到龙潭派出所当时的所长何建国,要求肇事者承担责任,何叫他先给伤者治病再说。

  妻子死后,胡又找到何建国和龙潭镇分管政法的张云。何劝他冷静点,把人弄回去,埋了再说。半个月后,胡向龙潭镇递交了申请书,同时又找了龙潭派出所,期望解决此事,但至今仍无结果。

  受害方 逃债外出踩三轮

  为给家人治伤,胡至今已欠债4万元,亲戚朋友天天上门讨债,胡不得不借住在龙潭镇亲戚的一间废旧房屋内。记者采访时发现,此房间内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连一个凳子都没有。女儿和儿子做作业时,都双脚跪地,趴在一张废旧石桌上。

  8岁的儿子胡兵告诉记者:妈妈死了,还欠了恁个多债,爸爸在场镇上开三轮,每天挣的钱不到十块,我和姐姐都不想上学了。说着,两个孩子呜呜哭了起来。

  究责任 此事属交通事故?

  龙潭派出所原所长何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事我记不起了,我现在已调离了,当时我没接这个案子。”

  分管政法工作的副镇长张云说:“胡祖禄当时找了龙潭派出所,当时的所长何建国受理了这个案子的。”当记者问及此事为何一直得不到解决,张回答:“这事属于公安来办,政府无权干涉!”

  涪陵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沈文波也称:“这事不属交通事故,属民事纠纷,况且当时没有及时报案,取证很困难。”

  此事究竟是不是交通事故?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处一民警解释:兽力货车也是交通工具,在路面上行驶中出了事故,当然是交通事故!

  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一检察官认为:“肇事者拍马屁拍出人命案,可以理解为间接杀人。此事不了了之,可算是草菅人命。而且,要收集证据解决此事应当有突破口,现在调查取证也来得及。”

  记者蒋艾芸实习生程心通讯员苏勇(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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