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红油走私系列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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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5:5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广州3月12日电(吴俊、杨晓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上午对广州海关缉私局破获的全国最大的“蚂蚁搬家式”红油走私系列案共6案84名被告人同时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郑洪钧死刑,被告人郑金宁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麦惠芳、郑金强、梁全根、梁伟勤、何建铭、何建国、黄培棠、梁玉桂等8人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被告人郑洪钧、郑金宁共谋利用其来往穗港运输水产的船只走私柴油(香港地区专用的添加红色染色剂的免税柴油,俗称红油)回番禺销售牟利。之后,被告人郑洪钧、郑金宁指使被告人郑金强专门负责与香港有关公司联系购买柴油及与上述油公司结算油款。并指使被告人麦惠芳负责记录走私柴油数量、油款收取结算、兑汇付汇、发放船员工资等事宜。被告人郑洪钧、郑金宁、麦惠芳自1998年9月至2002年9月间,共同利用船只从香港偷运柴油入境,从中获利。 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被告人郑洪钧走私柴油22.6万多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3亿多元。被告人郑金宁、麦惠芳走私柴油17.49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03亿多元。其他81名被告人均参与走私或直接向走私分子非法收购偷运入境的柴油200余吨至19万余吨不等,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万余元至7320万余元。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3月13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