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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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13:43 信息时报 | ||
已实行两年暂缓迁户 广东省教育厅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东从2001年起就在部分高校中试点实行毕业生暂缓两年就业暂不迁户政策。2002年起,已经在全省推行,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该政策实行以来,给众多大学生提供了方便,有的大学生利用两年时间考上研究生走上深造之路,有的精挑细选,找到了自认为最中意的职业。目前广东省还在不断完善这一政策,以期更加人性化。随着全国户籍关系的逐渐放宽,近年来,广州市又陆续推出,本市大学生入学不迁户口政策,这样学生毕业就业时,自然也不存在迁户问题。 但政协委员提出的外省高校大学生就业不迁户问题,目前要实现还需要一个过程。 失业生可获临时救助 广东省也在2004年首次提出了毕业大学生待业半年以上,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政府相关待遇的规定。今年广东省政府牵头,要求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对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为他们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对失业登记后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要方便、及时、快捷地为他们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本报记者 薛冰 广州报道 (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