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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小子恋爱时借钱分手后赖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13:46 信息时报

  本报讯山东日照一男子李某,恋爱时借了女友2.7万元钱,分手后拖欠1.7万死活不肯归还。日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以女方提供的“偷录”录音证据当庭播放并进行质证,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判决其胜诉。王某与李某曾谈过恋爱。2001年9月,李某向王某借款27000元,但未出具任何书面凭证。后双方因种种原因解除了恋爱关系。

  其后,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欠款,李某于2002年1月偿还10000元,但对其余欠款以种种理由拖延不还。

  2003年10月2日,王某再次通过电话向李某催要欠款,并对双方通话过程进行了录音,并于10月9日向法院起诉,同时提供了该录音证据。

  李某辩称并未向王某借款,王某是因二人分手而索要“青春赔偿费”。法庭对录音证据当庭播放,录音中王某多次向李某谈到要求李某归还借款17000元,并谈到李某已还款10000元,在电话录音中李某未予否认,而且李某在谈话中有“不还(钱),我没有钱,也不会还钱”、“我就不还了”、“我要有钱,我早还了”、“你再借点钱给我”等语。

  李某辩称在与王某通话当时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意志,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法庭结合李某写给王某的信件及两份证人证言,确认了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对李某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判决李某偿还王某欠款170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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