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和平:干部政绩评价体系的四条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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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20:34 人民网 |
人民网记者 孙娟 “干部的政绩依据什么来评价?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在基层却常出偏差。”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镇江市委书记史和平认为,科学的发展观与干部的政绩观是密切联系,互相作用的,不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干部政绩评价体系,就难以从根本上引导和保证各级基层干部确定科学的发展观。 “问题的要害是干部的政绩到底怎样评价,由谁来评价。”史和平代表认为,应当确立四条原则。 一是既讲发展速度,也讲发展质量。GDP等经济指标还是要讲,什么时候都要讲发展速度,应当能快则快,但一定要同时注重质量指标,特别是经济运行质量,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坚决反对单纯追求“高指标”、“高增长”的片面做法。 二是既讲发展指标,也讲富民指标,大家的注意力会很快转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富民上来。让人民群众在发展中更多更快地分享发展成果和实惠,以老百姓的满意程度评价我们的发展。 三是既讲工作结果,也讲工作过程。由于各地发展的基础和自然环境不一样,基层干部的主观努力往往与发展政绩不能成正比。特别是一些基础条件差的地区和单位,很可能是苦吃得比别人吃得多,汗流得比别人多,但结果却不很漂亮。我们不能单纯以“数字论英雄”。 四是坚持用富民的成果衡量检验发展的成果。看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发展快不快,更多的看老百姓收入增长快不快,生活富裕不富裕。 史和平代表建议,在坚持以上几条原则的基础上,由党委组织部门制定科学公正的干部政绩评价指标体系,突出以人民群众的“富裕度”、“满意度”说话,让真正一心为富民,老百姓满意的干部“吃香”,让他们在有作为的同时有地位、受重用。(人民网北京3月13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