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一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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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5:0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五龄童撞玻璃遭毁容 火锅城被判赔万余元 据新华社重庆3月13日电(记者李永文、苏海萍)吃火锅,竟惨遭毁容。近日,遭遇不幸的重庆市渝北区江女士为5岁的儿子讨回了公道,法院判处火锅城赔偿1.1万余元。 2002年5月,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的江女士一家人来到某自助火锅城就餐。5岁的儿子小江走出玻璃门时,不小心撞在门上,整片玻璃哗啦一声破裂。尖锐的碎片砸在小江身上,顿时鲜血直流。痊愈后,左脸、鼻根部和左手小指留下了明显的疤痕,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为X级伤痕。江女士认为,儿子是在火锅城吃饭时受伤,餐馆应当赔偿。但是火锅城老板却认为,孩子受伤与火锅城无关,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江女士便一纸诉状将火锅城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续医费和精神赔偿费。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判处火锅城赔偿小江经济损失1.1万余元。 色情玩具再现精品店 专家呼吁玩具分级制 据新华社长沙3月13日电(记者叶伟民)“色情玩具”曾因在社会公开出售而遭到人们的一致反对。近日,记者在许多精品店发现,一些如“流氓猪”、“性感女郎”等色情玩具又被悄悄摆上柜台。 记者在长沙市中山路一家精品店看到,几只衣着暴露、身材丰满的“流氓猪”被放在了柜台不太显眼的地方,上面还贴着“儿童不宜”的字样。老板告诉记者,这些“色情小猪”一天能卖出10多只,大多数还是中小学生买来作为礼物送给朋友的。 一些家长乃至法律人士对此均表示担忧。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宇君认为,“色情玩具”严重影响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它的出现反映现有法律体系在个别细节上的相对滞后,相关的法律空缺尚待补上。被访市民也均表示支持国家尽快出台玩具分级制度。只有有法可依,“色情玩具”的制造商和零售商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断掉其制造源头和流通渠道。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3月14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