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建立跨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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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5:0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上海电(记者俞丽虹)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工商局11日在沪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跨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根据协议规定,消费者无论在三省市的哪个城市消费,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都能和当地居民一样得到方便、快捷的维权保护。 据悉,长江三角洲地区15个城市被纳入这个区域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上海、扬州、镇江、南京、常州、南通、无锡、苏州、湖州、嘉兴、杭州、绍兴、宁波、舟山和温州将在建立消费异地救济制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12315”维权网络等方面展开合作。 今后,长三角15个城市的消费者,在任何一个城市消费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经营者发生无法自行解决的消费纠纷,都可以直接向消费地的工商部门申诉,当地工商部门将优先予以受理;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返回居住地后,在法定有效期内,向居住地的工商部门申诉,居住地工商部门将负责通知消费地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3月14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