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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新房东,呆账一笔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2: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吕辉

  宁波晚报讯买卖二手房时,双方要结清水、电、管道煤气、电话等费用的道理,很多人都明白,但他们却常常疏忽物业费的交接。最近,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由此产生的物业费拖欠现象在我市有愈演愈烈之势。

  从事教育工作的俞老师便遇到了这样的事。一个月前,他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到物业公司办入住手续时才发现这套住房已欠了1年多的物业费。俞老师说,物业公司的人告诉他,这样的情况他们已遇到多次了。

  据某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业主或住用人物业消费观念的淡薄,他们在使用住房时就想方设法拖欠物业费,当转卖住房时更不可能主动告诉购房人。由于物业公司对拖欠物业费的住房在交易时没有约束力,为了避免纠纷,物业公司在新业主入住后,多数把这笔费用当作呆账处理。

  市建委有关人士表示,眼下物业费的收缴本来就很难,况且物业公司也不可能牵制大量的人力、物力,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每一笔欠款,但如果这样的呆账越来越多,势必最终影响的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因此,他建议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要督促买房人解决物业费的拖欠问题,“毕竟因此降低物业服务,受损的还是这些新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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