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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启敏:关于旅游立法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7:16 人民网

  人民网记者 王筠 夏毅

  来京参加两会的安徽黄山市委书记王启敏代表昨天在他下榻的五洲大酒店对采访的媒体透露,他已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组提出了“关于旅游立法的建议”。另外,他还紧扣黄山市发展,情系当地民生提出了“三农”、社会保障、区域传统文化保护等建议或议案文件,他特别强调旅游应立法。

  “旅游业是新型经济产业”,王启敏代表说。“旅游业近年来发展十分迅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但随着这一行业的不断发展,加快旅游业法律体系建设也应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旅游也从起步、发展到逐步形成今天的产业规模,实行的是政府主导下,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五个一起上”的发展战略。但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其发展的支撑因素必须进入市场化轨道。而我国旅游业目前已具备了一定产业规模和发展基础,产业发展的市场因素加大,政府调节的力度逐步弱化。为了建立健康的市场秩序和改善旅游环境,必须加快研究建立和完善旅游业发展的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增强依法发展和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王启敏代表说:“二是与世贸组织接轨的需要。相对于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我国旅游业同服务贸易领域的其他产业一样,立法明显滞后。旅游业作为我国政府承诺的服务贸易领域新开发的产业,亟待制定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加快产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适应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三是规范立法程序的需要。当前,我国立法程序存在一个矛盾,许多立法不是由立法机关及其授权的转门机构组织起草,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使一些法律带有明显的部门权力和利益痕迹,这就更突出了旅游立法的迫切性。”

  最后王启敏代表指出旅游要立法的第四点是: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需要。通过立法,规范对旅游资源的管理,防止过度掠夺经营,使旅游资源保护开发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为此,王启敏代表建议国家旅游部门应将《旅游法》的制定颁布作为当前旅游业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专门力量,加快旅游产业法律体系的建设。(人民网北京3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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