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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村委会状告村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3:02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因拖欠土地承包费至今未付,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太平镇郭太平村委会经多次催要未果,将一名村民告上法庭。日前,河东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原告郭太平村委会诉称,被告于2000年承包了村科技示范园土地2亩,种植大棚蔬菜,承包费每年600元,免交2年承包费。被告拖欠2003年土地承包费600元至今未付,村委会经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付土地承包费600元及利息。法院依据庭审查证、当事人陈述及书证材料认定,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郭太平村委土地承包费6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据悉,被告已对此判决上诉至临沂市中级法院。

  据郭太平村党支部书记郭庆金介绍,过去,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有经济纠纷,村委会往往是下发通知,多次登门讨要,个别的甚至组织人到村民家强索物品相抵,往往使矛盾激化。这次,村委会决定用法律手段追缴被拖欠的承包费,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得到了许多村民的支持。

  (尹梅 运河)

  《华东新闻》 (2004年03月15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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