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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谨防受骗警惕六个发票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4:3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网络交易中的日用品及一些数码产品制假售假情况较为突出,消协提醒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五个对策远离网上购物陷阱。

  一是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对于陌生商家,应注意其网址上是否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必要时应打电话以核实经营者身份。二是认真阅读交易规则。由于此类电子证据具有“易修改性”,应将这些凭证打印保存。三是如果使用信用卡或银行卡支付货款,最好使用专用账户,不宜存款太多。四是注意保存有关单据。五是商家送货时,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在遇到所购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时要求退货。

  李美娟冯丽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消费者由于对发票的作用认识不清,购物时忽略索要发票,常常陷入尴尬的境地,有时甚至上当受骗。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不要忽略了索要购物发票,警惕“发票陷阱”。

  陷阱一:借口没有发票,要求一周后再取,以避开“七日内退货”的规定。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当天开具发票或让商家写明购买日期或未能拿到发票的原因以及换取发票的时间,并在该字据上加盖商家公章,还要签上售出者的名字。

  陷阱二:发票上不填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代码代替。一旦出现问题,使消费者无法举证。对此,消费者一定要确认发票上所填写的品名是否与自己所购物品名称相符。

  陷阱三:在发票上加盖降价或打折商品、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样,试图混淆与处理商品的界限。

  陷阱四:三包期内退货,发票上不注明退货日期。如果你购买商品后出现问题,商家更换了你所要的商品时,一定要让商家在以前的购货发票上注明更换商品的新日期,而所换新商品的三包期要从更换日期算起。

  陷阱五:以经营者之间所用的购销合同代替发票。一旦经营者撤柜,商场则称是消费者与某人的私下交易,与商场无关。遇此情况,购物时一定要确认清楚,开具发票的究竟是商家本人还是商场,出现问题以后知道应该找谁。

  陷阱六:借口已向消费者提供了优惠、作了降价,在提供发票时,要消费者提供税金。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可能商家是有意在逃税。

  徐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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