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自律价”是操纵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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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4:52 深圳商报 |
某市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日前出台了全国首个金饰品行业的自律办法,不仅规定会员单位的金饰价要以协会制定的中间价为基准,上下浮动不超过3%,而且要求非会员单位也须遵守,违反者将受到处罚。这一“行规”刚出台,立即引起各方争论。(《国际金融报》) 其实,“行业自律价”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前些年的汽车、彩管、彩电等行业早已在市场上演绎了多次,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国家已经制订出台了《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法律明确规定:价格应依法而律。既然国家已经放开了黄金饰品的价格,其价格就应该由市场进行调节,由市场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行业协会积极为企业服务,完全可以通过发布国内外行情提出行业参考价,供会员单位参考。至于企业如何定价,只要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不管是会员单位还是非会员单位,都有权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行业协会无权干涉,更无权提出处罚。因此,这样的“行业自律价”,违反了《价格法》,有操纵市场的嫌疑。(广西黄海飞) 作者:广西黄海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