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5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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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5:14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讯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印发的《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指出,我国将首次建立住房公积金通报制度,其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根据这个办法,各地将设立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监督检查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公积金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委员会履行决策职责以及接受监督的情况等。监督部门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检查和审计。对未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的事项自行决策,或违反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以及连续三年未通过监督部门考核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人,监督部门可提出撤换或给予其他行政处分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