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福利院原院长 贪污76万被判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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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6:2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成都消息前天,记者获悉,成都某福利院原院长邓晓莉贪污公款一案已有结果:邓晓莉已被成都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76.54万元赃款已被全部追回。 据介绍,邓晓莉自1995年担任成都某福利院院长以来,她就没忘记过给自己捞好处。1998年8月,她指使会计胡炳英从财务账上转款31万余元到某房地产集团,为自己购买高档住房;1998年赴香港考察学习前,邓为让自己不留遗憾,指使胡取出5600元港币供自己在香港花销;2000年10月至2001年4月,邓见小金库里6张共计6万美金的存折长期无人过问,又分4次将这笔钱据为己有。经法院查明,邓在任期间贪污公款折合人民币共计76.54万元,分别存储在9家银行或储蓄所。 邓贪污的赃款被依法扣押后,尽管已被成都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但她仍拒不交代存单的密码,而在此期间,福利院里还有孩子正等着钱动手术,执行法官也前后30多次奔走于银行。截至上周,这起贪污案中的全部赃款已被追回。L?穴学勇?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