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有恒产者更有恒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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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9:2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曹辰 昨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最终以2863票赞成,10票反对,17票弃权,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私有财产权”从此被写入宪法,由一般的民事权利上升到宪法权利。对此,不少民营企业家表示:吃了颗定心丸。 统计显示,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非公经济在中国经济总量中已占1/3。但另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近年来,我国每年都约有1000亿元资金流到国外,这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合法的私有财产;而2003年外商在我国直接投资的实际使用金额是535亿美元。 正如一些专家所说,通过修宪确立私有财产权,也就解决了市场经济中最敏感、最复杂的财产关系和产权制度问题。所谓“有恒产者才有恒心”,孟子所说的这个“恒产”,是指“稳定的私产”,他认为假如没有稳定的私有财产,一般人便会心神动摇。在当代中国,对私产的充分保护与经济社会的稳定是密切相关的,而恒心说到底就是信心,对自己的信心、对社会的信心。一般来说,一个没有信心的市场必然是一个容易产生动荡的市场,而民营企业家没有恒心,对财产缺乏安全感,也就难以真正解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不仅如此,“保护私产入宪”保护的不仅仅是有钱人,其最大也是最根本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宪法的保护,鼓励更多的人凭借合法的手段、通过努力和才智获取财富、积累财富,倡导一种积极创造财富、尊重合法致富者的精神。因为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是每个人的自然要求,财产权则是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如果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得不到保护,也就谈不上对人和人权的尊重。 同时,“私产入宪”确保了在以政府为代表的公权与公民的私有财产发生利害关系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征收或者征用。以宪法的最高原则和法律手段来规范政府行为,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保护私有财产”被写入宪法,就是要让有恒产者更有“恒心”,就是要让社会财富充分涌流,我们期待着今后的实践能作出进一步的证明。(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