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了“纪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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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0:41 华商晨报 |
本报记者 王宇 晨报讯如果卫生监督人员在执法时滥用职权,随意处罚,或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回访的工作人员投诉,违纪的监督人员将被开除。 即日起,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开始实施食品卫生回访“行政处罚户”制度,回访的工作人员都是由处罚科室以外的监督人员组成。有关人士指出:这相当于给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成立了一个“纪检组”。回访的项目包括:了解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是否得当;是否对当事人进行了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是否有了足够认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在卫生监督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得到改正;卫生执法人员在处罚过程中是否有吃、拿、卡、要及随意裁量的行为。 另外,食品卫生“违法行为轻微”告诫制度也将从今日开始实施。卫生监督人员在工作中若发现企业首次存在有“违法行为轻微”现象的,可以口头告诫并限期改正,并对给予告诫的企业在短期内进行回访,发现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的将加重处罚。举报电话:22892228———8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