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消委会授予162家单位为“诚信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1:05 大华网

  本报讯为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管理,市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争创“诚信单位”活动,广泛征询各有关部门意见,经各区、县消费委员会初审推荐,市消费者委员会审定,决定授予我市162家单位为2003至2004年度“诚信单位”,具体名单详见今天本报B1版。(来源:《汕头日报》)


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