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时我们也能淡忘“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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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2:38 扬子晚报 |
又是一年“3·15”。 媒体上,照例一边是商家在近乎指天骂地般地承诺、发誓:须臾不敢忘记消费者———我们的“上帝”!一边却是“上帝”们在哭天抹泪地悲凄痛诉:敌敌畏火腿、病死猪肉松、毛发水酱油,陈馅月饼、硫磺中药、福尔马林海鲜,假烟、假酒、假种子、假化肥乃至假假肢、假假牙…… “上帝”们“心理环境”的恶化,源于现实中的德行与良知屡遭“砍伐”。而那“砍伐”德行与良知的斧头之所以这么锋利,则源于监管的缺失、责任的背弃以及某些地方保护主义者的纵容甚至是暗中支持。正是这一切,才使得3月15日这样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在中国变得如此特殊。 之所以强调“在中国”,是因为同样这一天,在产生“3·15”的美国及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却是那么平静,甚至相当多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作为消费者还有这么一个“节日”!刚读一“海归”写的文章,他在美国生活那么多年,每到春天来临,他知道2月14日要给情人买束鲜花,3月8日妇女同事会拿双份工资……但早已忘记3月15日还是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的概念。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是美国人健忘吗?非也,而是那“四项权利”在人家那里早已经跟人要吃喝拉撒一样天经地义。美国人更不是天使(“四项权利”由他们提出,恰恰证明这些权利也曾被无视),只不过他们所搭建的那健全的监管机制以及监督这监管机制的机制不给相关人员变成魔鬼的机会! 消费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没有消费所有都无从谈起。说起来,这个道理我们也都懂得,但为什么“上帝”的权益还这样屡被侵犯,乃至成为一个久治不愈的社会痼疾?当然,我们可以归咎于一些人狼心狗肺,只顾蝇头小利,可又是谁为那“蝇头”插上了翅膀,致使其嗡嗡乱飞? 哦,什么时候我们也能够把“3·15”淡忘?让这一天跟这个春天的任何一天一样,在我们内心只有和煦的清风和温暖的阳光!郑州高立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