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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1日第1版刊登《令人感叹的“老幼纷争”》报道后,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巨大反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4:16 新民晚报

  专家看法:

  先入为主不可取老幼同乐当可期

  本报3月11日第1版刊登的《令人感叹的“老幼纷争”》一文,在读者中引起巨大反响。不少市民来电,纷纷诉说发生在自己身边类似的情况。上海大学社会学系顾骏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呼吁,小区居民与幼儿园应当“和为贵”,共同营造和睦相处的生活氛围。

  顾骏认为,围绕公用部位的使用,新北大楼小区发生的这场“老幼纷争”背后,实质是双方利益的冲突。联想到过去住房困难时期,居民们在厨房、天井、走廊等公用部位“寸土必争”的情形,采取的就是“先占”原则,而一开始姿态高的一方往往会吃亏。

  顾骏说,我们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但人们一些根深蒂固的旧观念还难以改变。比如,报道中提及的健身苑,当初就是利用小区公用部位建造的,幼儿园出于支持社区建设也同意了,没想到日后碰上麻烦。个别居民“先入为主”的想法,给人留下“做好事没有好报”的感受,确实令人感叹!

  “其实,小区居民与幼儿园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顾骏介绍说,国外不少养老院与幼儿园建在一起,有一定的互补性。“夕阳下,老人坐在长椅上,看着孩子们尽情奔跑玩耍,他们的活力会被朝气蓬勃的年轻生命所激发。这是一幅生动的老幼同乐图,也是我们小康社会追求的目标啊!”顾教授最后感慨地说道。

  虹口区主要领导看到本报报道后,予以高度关注,立即责成有关部门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许多读者对记者说,真切希望这场“老幼纷争”有个好的结果。本报记者姚阿民

  读者建议:

  与其现在狠狠禁不如设法好好接

  “小区出于管理需要,规定家长驾车接送孩子时不能入内,合情合理。”一些读者看到报道后,对新北大楼小区的“禁车令”表示理解或支持。

  丁佳、赵晓敏等读者说,随着轿车进入家庭,加上家长舍近求远择校等因素,现在孩子搭车上学的情况十分普遍,不少小区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早晨常常人车混杂,居民和师生出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是,物业部门在管理时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样是“禁车令”,不妨用比较温和的词语,而新北小区门前告示牌上“接送小朋友机动车一律不准进入本小区”字样,显然缺少人情味。

  读者来电来信献计献策,建议物业部门和幼儿园都来献爱心,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建议一:物业部门出点力

  读者方女士说,她孩子所在的徐汇区紫薇园幼儿园分部在居民小区内,物业部门采取灵活做法,由保安指挥家长停车。小区虽凭通行证进入,但在雨天或早晚接送孩子人流高峰过后,保安还是放行车辆,方便家长。

  王定读者认为,考虑到新北小区外属交通要道、不便停放车辆等因素,在早晨幼儿园入园时间,物业部门可让小区保安引导驾车家长有序进入、快速离开;黄建玉读者说,新北小区大门距幼儿园不过二三十米,家长停车后,小区保安可帮忙将孩子送往幼儿园。

  建议二:幼儿园多操点心

  长宁区实验小学江东霞校长说,学校、幼儿园应当正视如今“有车一族”不断增多的情况,既要教育、引导家长接送孩子时遵守有关规定,又要切实帮助解决碰到的矛盾和问题,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张蜀、章和生等读者提出,既然所在小区出台了“禁车令”,幼儿园应当配合。他们建议,由幼儿园每天派出值勤老师到小区门口负责接送孩子,这样就可以解决那些驾车送孩子的家长的后顾之忧了。

  本报记者姚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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