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财政“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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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2:2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山东省近日出台通知规定,将治安联防费、暂住人口登记证工本费等按国家规定继续保留的涉及民工的收费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通知要求,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涉及民工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方面的经费管理,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按照输入地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对民工的管理服务纳入输入地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范围。为适应民工输入的新形势,山东省将合理核定各部门用于民工管理和服务的支出成本,按现行财政供给渠道,在预算中予以安排,保障有关部门行使职能所需的必要经费。 (王锋) 《华东新闻》 (2004年03月16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