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仅关注“起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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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5:10 深圳商报 |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提出建议:“尽快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将起征点调到1600元。”且“供养一人以上的每人按最低生活水平线开支抵扣个人所得税”。因为“目前我国的个调税,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实际经济负担。这种征收方法易造成低收入困难家庭,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3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个敏感话题。从社会发展速度来说,调整征收起点与税率,确实是“早该如此”的事。本次宗代表提出的建议,尽管具体标准、幅度还有进一步商讨之必要,但建议本身确实已是众望所归。 起征点、税率等是专业化很强的问题,但现实生活中有些问题,却并不是仅靠理论就能说清楚的。比如,如何理解“所得”二字,在生活中就不是一张工资条那么简单。 笔者在单位里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心里却有些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倒不是觉得自己不该缴,而是与那些单身的年轻同事相比,我这个需要养家的中年男性,和那些“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小青年相比,按同一比率扣税,确实觉得有几分不公平。 笔者的情况并非个别,由此来看,缴纳个人所得税仅以本人收入为考核依据有其不合理性。这也正是宗庆后代表“供养一人以上的,每人按最低生活水平线开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合情合理之处。将个人收入与家庭人均收入结合起来综合计算,这样才能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实际收入,从而在确保个人依法纳税的同时,不致影响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质量。这也是发达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常做法。 作者:马龙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