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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任重而道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6:2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至今已10年,但从近期中消协发布的通报看,目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比例仍很高,近七成被访者近一年来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受到过损害,维权任重而道远。

  三大“拦路虎”挡住维权路

  导致消费者权益不断被侵害的主要原因是维权难,而维权难又主要表现在投诉难、取证难、鉴定难这三大“拦路虎”上。

  首先,投诉难。消费者权益被侵害后,首先会想到去投诉,但面对众多的投诉部门,具体应该由哪个部门分管此类投诉案件,许多消费者难以理出头绪。

  其次,举证难。消费者打通投诉专线电话后,只是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紧接着将是举证。按《消法》要求,有一些证据是需要消费者去提供,如购买商品的发票等。但目前有些商家包括大型商场出售商品,消费者交了款后收银机里打出的是白条(内部小票);顾客购买商品,要求售货员填写品名,可结果收银机里打出来的却是代码……这些都导致消费者难以举证。

  第三,鉴定难。消费纠纷发生后,往往存在产品鉴定问题。消费者对此苦不堪言:如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得由消费者出钱去有关检验机构检验,但有些检验结果往往是模棱两可的,消费者受了害、出了钱,往往还找不回理。有些简单鉴定还好办,稍微复杂一点的,或本地检验不了,需要去外地;特别是一些涉嫌假冒进口商品,还得国外厂家代表来认定。

  权益受伤害投诉处处难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指出,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伤害的情况下,投诉依然处处遇到难关。

  首先是部分企业破产、兼并带来的售后服务无人管。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的规定,如果企业发生变更,应当由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承担相应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有的企业在并购前,售后服务处于瘫痪状态,电话无人接听,维修网点撤销,维修人员不知所踪。而并购后又难以解决全部的售后服务问题。

  二是高科技应用带来的知情权保障难。例如,在使用电脑的过程中,消费者被不断要求下载安装一些升级或补丁软件,但许多软件使用英文版本或有其它要求,使消费者一头雾水;某些消费者在拨号上网浏览某些网页时,需要下载某些软件才能阅读,而这种提示往往都是非中文的。实际上,这是一种拨号软件。如果消费者点击确定,就被连接到国外的网站,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付出了高额的国际话费。

  三是某些规定、标准滞后带来的维权难。随着消费领域的日益拓展,新的商品和服务不断涌现,但有关规定、标准的出台却明显滞后,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大瓶颈。

  四是责任归属难、检测维修难。2003年,消费者对手机、电信服务的投诉增幅高达60.3%。在手机的鉴定和维修方面,许多消费者反映,手机出现故障修理时究竟是人为损害还是性能故障,很容易产生异议。此外在汽车消费领域,国家认可和委托的鉴定机构过少,检测程序复杂,费用过高,也使消费权面临尴尬。

  原碧霞3月15日,合肥市工商、烟草等部门在庐阳区望城店集中销毁涉及烟酒、食品、服装、日用品、盗版音像制品等总价值3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本报记者徐国康实习生陈昂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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