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土地违法案公布查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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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8:4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谢登科)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长张新宝今天在此间向新闻界公布了该部公开调查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青岛市市长助理王雁、德州市副市长袁秀和、江西省外经贸厅厅长扬洪基等分别受到刑事及党纪政纪处理。 2003年11月16日,国土资源部向社会公布了5起土地违法案件,并直接进行了调查。日前,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案件涉及的土地问题和有关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责成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落实。 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及国土资源局非法批地案 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局在未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土地预约协议”和“征地通知单”的方式,批准征用集体土地3928亩,其中耕地2345亩。至调查时已被占用的土地1453亩,其中耕地1408亩。 青岛市崂山区原区委书记、区长王雁(现任青岛市市长助理),青岛市崂山区原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现任教育体育局局长)对非法批地行为负直接责任。王雁、于志军因涉嫌受贿已被检察机关立案转捕。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王雁、于志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山东省齐河县政府非法批地案 2001年10月,齐河县政府与北京一家公司达成兴建国科高尔夫广场项目。高尔夫球场在用地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张新宝说,齐河县委、县政府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批准租赁集体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造成487亩基本农田被破坏,后果严重。齐河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对非法批地行为负直接责任。给予德州市副市长袁秀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齐河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李风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昌市政府及青山湖区政府非法批地案 南昌市政府在土地未经依法征用的情况下,违法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属非法批地行为。南昌市有关领导同意减免该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548.9万元,违反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杨洪基行政记大过处分。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张新宝说,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在用地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圈占土地达13平方公里。至公开调查时,已实际占用土地4600亩,其中耕地1829亩。 他说,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未经批准大量占用土地,属非法占地行为,加工区管委会主任苟利军负领导责任,本人已作检查。加工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爱国分管土地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陕西省周至县政府非法占地案 周至县政府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土地,政府有关领导对非法占地行为负直接责任。给予周至县县长倪广天(现任西安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行政记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