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不支持知假买假索赔 上海法院叫停“职业打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9: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6日电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昨天,上海法院明确:经营者对故意购假的消费者不构成欺诈,对“知假买假”“诱假买假”的消费者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一”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予支持。

  报道说,上海法院曾先后受理类似职业打假人以普通消费者名义要求商家赔偿案件100余件。

  上海法院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退一赔一”责任的范围,仅限于经营者存在“欺诈”的情形。欺诈行为的构成,除有经营者的欺诈故意外,还要求经营者的欺诈与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明知经营者销售的是假货,其购买行为并非因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错误作出,经营者对“知假买假”或者“诱假买假”的消费者不构成欺诈,不适用“退一赔一”责任。(记者沈凤丽通讯员高远)


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