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13项服务农民工措施每年培训农民6万人次成立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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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9:39 海南日报 |
本报海口3月15日讯 (记者黄晓华通讯员余干珠)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今天出台13项服务农民工措施,计划每年培训农民6万人次,成立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公室,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向城镇转移就业和劳动权益保障提供支持。 据测算,我省每年将有15万富余农村劳动力有转移到城镇的要求。根据这一情况,人事劳动部门将农村劳动力培训列入全省职工培训计划,计划每年培训农民6万人次;根据农村富余劳动力特点,加强对农民的种植、养殖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职业技能的订单式培训;2004年,将在全省农村全面展开一次农业技术员和农业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评选工作,所有经过培训进城镇的农民工,将享受与城镇居民在职业技能鉴定上的同等待遇。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的组织指导工作,省人劳厅规定,各级人才劳动力市场免费为农民工进行就业指导、免费进行职业介绍;各级人才劳动力市场半费为进城镇的农民工建立就业档案,免费进行档案托管;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使每年到外地就业的农民工不低于农村劳动力的30%。 在进城镇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方面,人劳厅监察处将成立海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公室,督促劳动监察机构做好进城镇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5%;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重点整治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在2004年组织一次全省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专项大检查,纠正各种违法行为。 作者:黄晓华 余干珠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