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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垫圈惹祸消协调解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0:0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戴建伟通讯员林刚明华)因为经营者无法提供己方无过错的证据,“3·15”前夕,慈溪某钢瓶检测站为此付出了5000元的代价,起因是经该站检测的钢瓶垫圈断裂导致失火。

  今年3月2日,家住北仑白峰的黄某在炒完菜准备关阀门时,只听“轰”的一声,烈火扑面袭来,黄某脸部、手部被大面积烧伤,惨不忍睹,原来液化气从阀门断裂的橡皮垫圈中漏出引起失火。

  白峰消协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此钢瓶是慈溪某钢瓶检测站于2002年11月保养的,保养期3年。对于责任问题,检测站与消费者各执一词,检测站称,钢瓶出站时安全状况良好,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黄某称,其在使用时一直非常小心,从未碰过垫圈。双方陷入了僵局。消协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后认为,垫圈断裂原因难以检测,要看谁应该承担此事的举证责任。《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48条第3款规定,对于商品和服务质量难以检测或者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无过错证据的,应当承担责任。此案举证责任在经营方,而钢瓶检测站无法提供己方无过错证据,故应承担责任。最后,在消协调解下,慈溪某检测站一次性赔偿黄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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