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快时评】:陈贤壮为“摩的”正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8:55 金羊网-新快报

  文新

  马加爵落网造就了另一个英雄式的新闻人物———陈贤壮。新华社昨天在介绍陈的身份时称他是“举报有功人员、摩的司机”。在笔者的印象中,“摩的”二字能堂而皇之进入国家通讯社稿件尚属首次。

  在大部分广州市民的眼中,非法营运的“摩的”总是与“交通事故”、“飞车抢夺”等坏事牵连在一起。上个月,广州市有关部门组织禁行摩托车讨论,“摩的”就成了媒体口诛笔伐的靶子。但事实上,在一些中小城市“摩的”并非“过街老鼠”,它在方便群众出行方面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马加爵落网,让我们看到了“摩的”司机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巨大作用。

  人们也许会问:为什么发现马加爵的人是“摩的”司机,而不是其他的职业人群呢?“摩的”司机发现马加爵看似偶然,其实也有其必然性。由于“摩的”活动范围大,整天在马路上“搜寻”客人,如果组织得好,完全可以让众多“摩的”编织成一张活动的治安信息网。不久前,笔者在东莞街头就看到“摩的”司机背后都写着“义务治安员”几个字,设想一下,这些“义务治安员”整天穿街过巷,他们的作用会亚于广州街头手持棍棒的治安员吗?

  陈贤壮举报马加爵,不仅为自己赢得了25万元奖金,也为“摩的”司机赢得了声誉。(晓航/编制)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