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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偿在朋友家吃饭摔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0:10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佛山讯 (记者王松平)受邀请在朋友家吃饭不慎摔伤竟提出赔偿?日前在佛山市就发生了这样的一桩“怪事”。家住佛山的李军(化名)请郑少伟(化名)等几位朋友到家中做客,餐前郑少伟上厕所,但刚走了几步脚底一滑摔在地上,造成左脚骨折。

  事后,郑少伟总共花了近2000元才治好自己的脚伤。事后郑向李提出赔偿,遭到李的拒绝。经双方多次协商,最终和气收场,郑的医药费双方各出一半。

  朋友和责任应分清

  郑少伟和李军在大学时是好朋友。虽然后来两人的工作不在一地,但常有来往。前不久,郑到李家做客,除郑少伟外,还有李军的几个朋友,大家凑在一起好不热闹。

  因李的客厅里进进出出的人多,再加上未能及时清扫,造成客厅的地板有点积水。当时,郑准备到厕所一下,刚走了几步,身体失去了重心,左膝跪在地上后,人来了个“侧翻”。

  郑在医院治疗几天后,就回到家里养伤。对此事,郑很“郁闷”。认为自己在李家吃饭,因他的地板滑才造成自己受伤,损失了一两千元不说,精神上也受到了损失,更重要的是耽误了工作感觉李军也应负点责任。郑少伟告诉记者:朋友归朋友,责任归责任。

  可是当郑少伟真的向李军提出“在你家吃饭摔伤,你能不能出点钱帮我疗伤”时,李军“以为他在开玩笑”,于是就拒绝了郑的要求。

  朋友讲情各出医药费一半

  可郑一直“纠缠不休”,听口气不像是开玩笑,李军于是就把郑的要求说给朋友听。朋友们都觉得郑的要求太“绝情”,但觉得郑的要求也有那么一点道理,希望他俩和解。经朋友的“牵针引线”,双方答应和解,医药费双方各出一半了事。

  李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很委屈地说:“当时,郑少伟要我帮他出点钱疗伤,我懵了,这和索赔有什么区别?我好心请你吃饭,你自己不小心摔伤了,竟翻脸不认人,向我索赔,把‘罪’加在我头上,当时,我确实想不通。”

  律师意见

  索赔没依据补偿还合理

  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王美富律师:主人请朋友在家时吃饭摔伤,索赔没依据补偿倒还合乎情理。因为主人家不是收费场所,你也没花钱来消费。王律师称:适当的补偿还合理,也近人情。

  只要有过错索赔就合理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赵志成:这和“是我花钱请他消费,不是他花钱来消费”没关系。朋友是主人请过来的,主人就应对客人的人身安全负一定的责任;再者双方都有过错,地板零星的积水主人未及时清除,造成客人摔伤是主人的过错;客人不小心踩到地板上的积水而摔伤,只要有过错索赔就合理。(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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