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 私设公堂 高利盘剥 滥用私刑 村霸支书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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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0:26 贵州都市报 |
纳雍县百兴镇丫口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兴祥,在任职期间非法拘禁、私设公堂、殴打群众、放高利贷、侵占小额扶贫贷款、贪污挪用公款,横行乡里长达十年之久直到一封群众举报信递到省委书记手里,王兴祥违法违纪的行为才告白天下。 非法拘禁 私设公堂 1998年,王兴祥将盗牛嫌疑人本村村民邵小林和李仲祥二人非法关押在本村党员陈学伦和时任村妇女主任的杨朝秀夫妇家里,擅自作出邵小林赔偿1600元、李仲祥赔偿1000元的决定。邵小林趁机逃跑后,王兴祥率人分两次把邵小林60岁的父亲邵银方和50多岁的母亲李从英抓走,并扣留在王兴祥家,其中,李从英被扣留长达37天。 在邵、李两家都拿不出钱来的情况下,王兴祥下令牵走邵小林家两头牛、抬走李仲祥父亲的棺木,声称用来“抵账”。 在记者采访时,李从英控诉说:“王兴祥抓我和老伴时,用绳子反捆着我们走了几十里山路,走一步还打一棒。” 邵银方悲愤地说:“他们闯进我家抓我时,不仅打我,还用绳子反绑我,王兴祥还拿我去溺水!他将我押到他家时,所有在场的人都要踢我、打我,这是什么道理啊!” 高利盘剥 滥用私刑 村民陈国明1997年向驻村党员干部何林德借款2000元,用于修补房屋,当时商定月息3%。不久,陈国明就归还了1000元借款。由于何林德要调往他乡工作,便把借款转给王兴祥,王兴祥单方面把月息提高到7%。 1999年,王兴祥在多次找陈国明还款未果的情况下,将陈国明抓到自己家中,用绳子捆在树上长达六七个小时,其间不断对陈国明拳打脚踢。 第二天,陈国明的父亲陈经学忍痛将家里的2亩地以4年期限出租给他人,才还了王兴祥500元钱。 道德败坏 怨声载道 1998年至2000年间,王兴祥以给本村一名寡妇的女儿资助学费为名,与其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王兴祥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扶贫贷款和侵吞水利工程款。据县纪委查实,王兴祥占用本村村民杨兴银、杨春明、刘光胜的小额扶贫贷款3600元;多年来共贪污、挪用各类水利工程款6万多元。 村霸支书 难逃法网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不止一次听到县里的同志发出这样的感慨:“如果不是那封举报信,王兴祥一手遮天的违纪违法行为一时还暴露不出来,对为非作歹的党员也查处不了,农民弟兄还要继续遭殃。” 纳雍县纪委通过调查核实后,对王兴祥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这个村涉案的6名共产党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