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个证人只有一个出庭 专家建议:建立强制出庭作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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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4:06 新民晚报 |
人民日报1997年1月至2003年10月,河南省开封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728起刑事案件,其中应该出庭的证人有4213人。而经过审判人员耐心做工作,勉强出庭和自愿出庭的只有46人。其比例仅为1%强。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可以说,证人出庭作证是刑事审判实现公开、公正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大量证人却不愿出庭作证。由于证人出庭率极低,大量的书面证言未经证人出庭质证。如果对方否认这一书面证言,法官认定其真伪便颇有难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 证人不愿出庭的“原因”,大约可归纳为五种:一、法律意识淡薄。二、害怕当场出丑。三、害怕遭到打击、报复。四、碍于关系情面,或怕受牵连。五、工作太忙,不愿为出庭耽搁时间。 为解决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难的问题,有专家建议:建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