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嫖宿 小姐告他抢劫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2:06 重庆商报 |
买甄子遭遇卖淫小姐,不愿嫖宿竟被诬告抢劫。昨日,涪陵区被错误羁押117天的黄文接到“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时,才得知自己将获得5888.12元国家赔偿金,诬陷他的卖淫女熊英因诬告陷害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艳遇小姐 黄文家住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松坪村。据他回忆,去年6月27日那天,妻子过生日,家里来了许多客人,他一大早便进城去买甄子回家蒸饭。路过涪陵城大东门田家巷时,涂脂抹粉、身着短裙的卖淫女熊英靠了上来,嗲声嗲气招呼他:“大哥,快进来吹空调吧,屋里好凉快哟!”女子边说边将手搭在他肩上。“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跟女子进了发廊。”(据案卷笔录)“进去一看,好烦好脏,我完全没得那个心情。我对女娃儿说算了,那女娃儿说,那就另外找一个地方。她带着我上楼开了门,屋里放了一张床,我说还是算了,不做,那女娃儿说管你做不做都得给30块钱,不然不准走!” 被诬抢劫 黄奋力挣脱熊英的抓扯,向巷道外跑去。“拦倒起,抓住他!”熊英边吼边追,发廊老板谭某随即跑出来喊:“抓住他,他抢了这女娃儿手机!” 巡逻到此的敦仁派出所联防队员当即将黄抓住。熊英害怕黄吐出自己卖淫的事,在接受警察询问时,谎称自己是刘某家的保姆,外出买菜被黄抢了手机。为了自圆其说,熊英找来发廊老板谭某充当目击证人,并让谭主动前往派出所作证,又找来自己两年前当保姆时的雇主刘某作伪证。一件虚假的抢劫案就这样被几个人炮制出来。次日,黄文被刑拘,关进了涪陵看守所,一个月后,被执行逮捕。 真相大白 两个月后,检察官杨忠前往看守所提讯,黄当即跪倒在地,痛哭流涕:“我没有抢劫,我是被冤枉的……”杨忠告诉记者,黄当时眼神中流露出的痛苦和无助,引起了他的高度警觉。按理,尽管黄文在侦查、批捕及预审阶段都拒不作有罪供述,但一环扣一环的证据足以证明黄涉嫌抢劫罪。杨忠随即反复审查案卷材料,发现诸多细节存在疑点:身为保姆的熊英,中午不在雇主家煮饭,却出街买菜?从案发当日公安干警拍摄的照片看,熊涂脂抹粉,染手脚指甲,打扮妖艳,怎么符合保姆身份?作为保姆,还配有手机? 检察官杨忠随后调查了当时给熊英作证的刘某、暗访了发廊,证实熊在此拉客卖淫。去年10月20日,熊英被“请”到检察院,在与检察官较量七八个小时之后,不得不彻底坦白。她所在的发廊也被查抄。 去年10月23日,黄被无罪释放,熊被依法逮捕。黄仍然后悔不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妻子差点离家出走,自己请律师为打官司,所花费用上万元,早晓得发廊的‘狐狸精’这么可怕,就不该进门去!” 记者蒋艾芸实习生程心通讯员苏勇(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