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消除“官办”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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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8:5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上海讯(记者辛朝兴)“消费者要讨个说法,成本实在太高”,“法院试点开个‘消费庭’,专门解决消费争议,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全部由不法经营者承担”……这些激烈的讨论出现在3月14日上海召开的“3·15消费者维权座谈会”上,纷纷向上海市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法的,就是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消保委”)中才“上任”的15位消费者群体和个人代表委员。 2004年2月28日,上海市消保委一届一次会议召开,15位普通消费者成为改制后的上海消保委首批全体委员会委员,这是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首次接纳消费者代表进入其最高权力机构,也意味着上海消费者协会的社会化改革迈出了一大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