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第一案”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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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9:3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钢)昨天上午,号称中国“行政第一案”(详见本报2003年2月12日报道)的原告方陈锦洪,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并且,陈锦洪组织了13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应付将来的诉讼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组成这样一个律师团来打官司在国内尚属首例。 据了解,在去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撤销原佛山经委作出的两项行政任免书的判决后,原告方陈锦洪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要求法院支持其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陈锦洪律师团的新闻发言人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除了向省高院递交申请再审书外,还将向佛山经贸局递交要求其履行终审行政判决书的通知。他表示,他们将向佛山经贸局提出恢复陈锦洪在兴业公司的职务以及归还公章、账册、所有公司财产等要求。(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