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司告信息产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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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9:3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北京讯 (记者曹丽辉)三家网络公司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申请域名升级注册未成功,向信息产业部申请行政复议,信息产业部受理后以该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为由决定中止行政复议。于是,这三家网络公司同时将信息产业部告上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百家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联动在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称,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不予升级注册的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为此申请行政复议不应以得知查询结果的时间来计算申请复议的期限。对此复议机关不应当以超过法定期限为由,作出终止行政复议的决定。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