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医生“私截”病人到家动手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9:51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汕头讯 (记者王冲寒通讯员小昭)医院的手术设备还不如医生家里的先进?需动痔疮手术的李女士近日慕名到汕头市某大医院肛肠科求医,接诊医生竟然劝她到其个人外设的诊所动手术。

  据了解,时下一些医院的医生为了个人创收擅自在外私设诊所,他们将医院当作窗口,“私截”病号。这不仅给医院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而且一旦在私设诊所发生医疗意外,病人的权益将难以保障。

  怪事:医生动员病人到家里做手术

  近日,汕头李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最近的一次求医经历。患痔疮严重的她需动手术,接诊的某医院肛肠科医生获知她没有公费医疗,便隐隐约约地向她透露,他家里的诊所做手术有激光治疗机,可大大减少病人的手术痛苦,而医院手术室里却没有这种设备。另外他还提示说,如果到家里做,可以再找一名对痔疮手术相当熟练的女医生,比在医院里“动刀”方便多了。

  因为有了医生的这些暗示,李女士权衡再三之后还是选择到医生外设的私人诊所动手术。虽然手术进行得相当顺利,但事后李女士还是有些后怕,倘若当时发生了医疗意外,该追究谁的责任?据她说,这名医生外设的诊所就位于住宅区的楼房里,既没有招牌,也没有看到执照。

  纠纷:私设诊所肺癌当肺痨医

  不久前,汕头市澄海区就发生一宗医生私设诊所误诊病人的纠纷。去年11月,谢先生因肺部不适,找到了在澄海某医院工作的同乡谢医生在家里开的诊所就诊,谢医生为他开方拿药,同时让其到澄海某医院进行肺部拍片检查。根据拍片结果,谢医生诊断谢某患了肺结核。谢先生遂到澄海慢性病站进行结核病的对症治疗,但服药打针一个来月后病情仍未见明显好转。

  今年1月1日,身体倍感不适的谢先生到汕头某大医院检查,被初步诊断为肺癌,当即收院治疗,两天后,医生确诊是晚期肺癌。医生告诉谢先生家人,因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谢先生肺部的肿块已发展到鸡蛋般大,无法手术。一个月后,谢先生病重去世。谢先生的儿子说,因为误诊,不仅多花掉五六万元的治疗费,而且耽误了治疗时机,导致父亲过早去世。事后他找到澄海某医院要求赔偿,但院方却称,医院严禁医护人员在外私设诊疗机构,若医生私设诊所,出了事故由医生自行负责,院方不负责任。

  说法:院外私收病号是非法行医

  就目前存在的医生在院外设诊所私收病号现象,记者采访了汕头市卫生局医政科有关负责人。据介绍,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并获注册的医生,才能在其注册的合法医疗机构行医。另外目前实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设置作出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这位负责人认为,医院的医生到院外私设的非法诊所行医,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等同于非法行医,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应负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