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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映:预算实际上是对国家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0: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8日电据新华网报道,纪念预算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在座谈会上强调,预算法是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法之一,预算是国家财力的收支计划。预算看起来是对国家各项财力收支的规范,实际上是对国家行政权力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权利和手段。

  李铁映指出,预算法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促使预算行为法治化,提高了预算的效果,促进了经济、社会、地区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加了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和对政府的监督力,保证了政府的廉政、勤政、节约;规范了全国各级财政预算、税收的经济行为,加快了国家财力的稳定增长。

  李铁映同时指出,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预算法的修订已经纳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修订预算法,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加强预算法的可执行性,把预算法修改成一部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国实际,能够得到严格执行的基本法律。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联合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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