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甘肃地税加强征管 年底"双薪"要足额缴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0:39 四川新闻网

     中国西部网消息    (杨世智)记者昨天从甘肃省地税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每年年底国家机关等有关单位为其雇员发放的“双薪”,将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甘肃省地税局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当月免税项目等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当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起征额时,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800元,将其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该通知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则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在2003年底以前发生的应纳税所得,已按此前有关规定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不再按此通知重新调整;未足额缴纳者,应按此通知补缴税款。



相关报道
来源: 中新网                                   【编辑:】


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