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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手术割除欠薪病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6:1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仅仅由于股东利益纷争,就置几十名员工利益于不顾,屡屡拖欠工资。华中国际酒店这种有钱也不给员工发工资的行径,性质着实恶劣!而劳动监察部门对此却奈何不得,除了一遍遍地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外,拿不出更有力的处罚措施,这凸显了解决恶意欠薪问题中法治的欠缺。

  恶意欠薪现象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顽疾。一些不良经营者之所以有恃无恐地随意、任意、恶意拖欠工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欠薪行为缺乏明确、具体、严厉的处罚规定。受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制约,对恶意欠薪者,劳动部门无权查封企业财物,公安部门也不能扣人扣物。某地有位欠薪逃匿的老板,被民工抓回来送交公安机关,可公安人员也没办法处理,只好放人。如此一来,恶意欠薪者得不到惩处制裁,欠了也是白欠,逃了更是逍遥,这客观上对欠薪行为起到了姑息、纵容的作用。

  医治欠薪顽疾,从根本上讲要靠法律手段,对欠薪责任人应该毫不留情地绳之以法。其实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恶意欠薪都是一种犯罪行为,要受到严厉惩处。在我们的近邻香港,去年就有数百名欠薪老板遭到检控,除了被罚款之外还可能坐牢。这样的做法很值得借鉴。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提出议案、提案,要求修改劳动法,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欠薪责任人可进行行政拘留或刑事制裁。据悉,深圳市正在抓紧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我们期盼这一条例早日面世,给相关执法部门一个有力的法律武器,切实维护那些遭受欠薪之苦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付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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