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办法 全省逾22万人可获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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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8:38 南方日报 |
雷于蓝副省长昨日介绍:《办法》规定,本省农业户口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只生育(抱养、收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直至本人身故为止。 全省有22万多人符合奖励条件,需发放资金2亿多元。其中需省级财政承担的约8000多万元,现已准备到位。 详细报道见A0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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