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招生面向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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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9:1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3月18日讯(记者 邓桂明实习生蒋王君)《关于200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今日出台,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 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7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 对口招生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实行“3+X”考试方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5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为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英语专业口试,口试办法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应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自己报考的专业门类中选择学校和专业。考生采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信息卡》填写(涂)志愿,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志愿栏内。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相同。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层次分专业门类全省统一确定。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五市州的上线率低于全省水平时,可适当降分(本科不超过20分,专科不超过30分)投档。参加全省职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的应届毕业生,可加20分投档。普通中专(含中师)应届毕业生,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者,可加10分投档。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享受其他优惠加分(降分)的办法,比照《湖南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招生录取优惠加分(照顾加分)有关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