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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河》维权连赢11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9:1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新闻背景

  今年年初,脍炙人口的湖南民歌《浏阳河》的词作者,现年72岁的徐叔华老人在长沙购买了一张由河北百灵音像出版社出版的一张名为《民歌舞情》的VCD,并发现其中收录的《浏阳河》不仅未署自己的名字,还将这首歌的歌词改头换面成“……江边三月什么花儿开?什么竹子翠绿栽江旁?”、“……江边三月桃花红,湘妃竹子翠绿栽江旁。”歌词内容面目全非。就此,徐叔华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故而二次将其告上了法庭。2月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这是徐叔华老人第11次作原告。

  徐叔华原为湖南省艺术研究所副研究员。这11场侵权官司中,前10场是在北京打的。最早的官司发生在1997年,之后,徐叔华又先后与北京电影学院出版社、河北百灵音像出版社等9家侵权单位对簿公堂,并全部胜诉。

  本报3月18日讯《浏阳河》词作者72岁的徐叔华老人日前打赢了他的第11场维权官司,昨天他高兴地告诉记者:“《浏阳河》一案法院已经下发最终判决书,我胜诉了。”被告河北百灵音像出版社赔偿徐叔华经济损失20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

  判决书表明:徐叔华于20世纪50年代创作的《浏阳河》二段歌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徐叔华对其享有著作权。尽管《浏阳河》歌曲被署名为湖南民歌,但徐叔华在诉讼中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供的证据能够印证徐叔华系歌词作者。被告河北百灵音像出版社发行的《民歌舞情》中“浏阳河”唱段,其中的歌词被篡改,被告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作品的修改权和完整权。同时,法院表示,原告徐叔华要求的2万元精神名誉损害赔偿额过高,法院酌情予以判定。

  对于这样的判决,徐叔华表示:“虽然赔偿金额不太理想,但是,总的来说还是非常满意的,毕竟为自己讨回了一个公道。”同时,徐叔华透露,接下来他还要去北京打另外一场侵权官司。“不管这类官司有多少,只要对方有侵权行为我就会第12次、13次拿起法律的武器,将维权道路进行到底。”

  记者手记:

  记者见到的徐老是一个精神矍铄的人,今年72岁的他也许在别人看来是一个极其固执的老人,一些身边的人甚至都在劝他,年纪一大把了,别再给自己添麻烦。但徐老总是淡淡一笑。对此徐老在和记者扯谈时说,现在让他最头痛的不是官司,而是一些人的不理解。有人说他是“冲着钱而来的”。其实,虽然徐叔华的官司全部胜诉,可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因为每次都只获赔几千几百元,可打官司要买碟、要交通费、要请律师、要请人鉴定……所以一场官司打完,老人经常还要自己掏腰包。

  采访结束时,徐老有些无奈地说,他又发现了400多种侵权音像出版物,许多音乐类书籍也很少署他的名字。甚至在长沙芙蓉广场上《浏阳河》雕塑背面的歌词也是署名“湖南民歌”。“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我还有400多场官司要打,就算我能活到一百岁,到死的那一天都打不完。”

  令人欣慰的是,近段《激情燃烧的岁月》中背景音乐侵权者败诉,网络音乐非法下载将“断粮”,50家唱片公司携手向全国一万多家卡拉OK店要说法,诸多类似消息不断传出,音乐业迎来了维权时代。如果说打假有王海,反伪科学有司马南,那值得我们湖南骄傲的是,徐老就正是这音乐维权时代的坚强斗士!本报记者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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