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肥羊”终审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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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9: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陈海玲)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内蒙古某公司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对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造成侵权的案件。北京高院维持了一审原判,“小肥羊”终于在长达一年多的艰难诉讼中最终获胜。 在2002年上半年,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发现了另一种“小肥羊火锅汤料”在市场上销售,生产厂家为内蒙古某公司。2003年6月,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院。去年11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公司不服上诉,最终,北京市高院维持原判。(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