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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法官律师进行权钱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10:0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期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

  规定从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职业纪律的角度规范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以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和律师的纪律约束。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主要负责人指出:《规定》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作出了规定。一是禁止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单方接触。禁止法官与一方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单方接触,是世界上各国通行的做法。法官和一方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在诉讼活动中违反规定单方接触,容易造成对方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不信任感,动摇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甚至为一些贿赂行为创造了条件。为此,《规定》第三条规定:“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

  二是对法官回避和律师不得接受委托的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规定》第四条规定:“法官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律师因法定事由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应当谢绝当事人的委托……”

  三是禁止法官和律师进行权钱交易。从目前反映出来的情况看,有的律师以给法官回扣、提成等为交换条件,明示或者暗示法官违反规定为其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有的法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变相索取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贿赂的财物或其他利益;有的律师以各种方式直接或变相贿赂法官,或为法官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甚至假借法官的名义以贿赂法官为由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法官的声誉,亵渎法律职业的庄严和神圣。为此,《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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