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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可依法享有税收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6:3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民政部副部长姜力19日表示,《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施行,明确了税收优惠原则,基金会及捐赠人、受益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姜力表示,这次条例规定,基金会及捐赠人、受益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基金会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对有违法行为的基金会,税务机关还可以要求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享受的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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