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查实,当事人待岗3个月:南京工商局发布禁酒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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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13:39 新民晚报 |
南京工商机关也有了“禁酒令”。市工商局近日出台作风建设五项规定,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的中餐饮酒者,一经查实,当事人一律待岗3个月,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五项规定称,凡是有下列行为者,一经查实,当事人一律待岗3个月,并追究其领导责任:违反规定在年检、登记中强行搭车收费、征订报刊杂志的;着工商制服或驾驶带有工商标志的车辆到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消费的;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或“首问负责制”不落实,被服务对象投诉的。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