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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累坏”与“马加爵思维变混”之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1日02:19 人民网

  网友:何向东

  马加爵目前已经被押回云南受审,但其落网前后却把海南的警方“折腾”得不轻。据报道,3月16日下午5时许,将马加爵移交云南警方后,连续工作一天一夜的三亚市公安局防暴支队副支队长吴庆江等几名民警差点瘫倒。“马加爵可把我们累坏了!”参与审讯马加爵工作的吴庆江说,他已经三天没合眼了。(《南国早报》3月17日)

  “马加爵可把我们累坏了!”我想这是参与审讯工作的警察的一种真心流露,可是,“累坏”警察的马加爵自己累不累,虽然没见有媒体报道,我想是不是也值得我们关心一下?

  “马加爵杀人案破了”,这确实是件好事,但参与审讯工作的警察的一番话让人深思。因为从吴庆江的话中,我隐隐地感觉出他们的审讯工作有可能违法,并不值得宣扬和同情,如果这种可能存在,他们的“审讯成果”不仅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还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讯时间是有严格的限制的,根据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根据海南警方参与对马加爵审讯工作警察的“差点瘫倒”的疲惫状态,他们是否严格按照该规定来审讯马加爵了,令人怀疑。即使他们对马加爵的审讯最长时间没超过12个小时,可是,由马加爵落网到其从三亚被押往昆明的不足24个小时(15日晚7时至16日下午5时)内,马加爵接受了审讯、接受了电视采访、给亲人写了“绝命书”等,我想知道马加爵休息的时间有多少呢?更明显的是,马加爵被押回云南下飞机时虽是凌晨时分,但其没有休息就接受了云南警方连夜对其进行的第一次长达6小时之久的审讯。这种不准马加爵睡觉、休息的连续的审讯方式,我认为已经侵犯了马加爵的人权,应当是一种变相的刑讯逼供,这与我们倡导的文明司法精神相悖。

  我们通过报纸已经知道审讯马加爵的警察累坏了,马加爵累不累,没见报道。可是有报道说,马加爵在云南警方的第一次审讯中,“却一改在海南受审时的清晰和连贯,思维变得混乱,甚至前言不搭后语”。(《生活新报》3月18日)这两则报道中所说的“警察之累”与“马加爵思维变混”之间难道没有一点必然的联系吗?

  就马加爵落网而言,无疑公安部门打了一场漂亮仗,可是在马加爵落网后对其连续审讯,则再次暴露出公安部门破案心切,以至于手段服从目的,以及对刑讯逼供危害性认识不足的“顽疾”。或许在很多老百姓眼里,马加爵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了,可是,最终结论只能由法院来认定,在这之前,他都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更重要的是,任何人犯了任何罪,他仍有法律赋予的各种的权利,这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因此,对马加爵的审讯,哪怕是不能“从快”,也必须坚持规范的法律程序。

  所以,在对马加爵审讯过程中,“警察累坏”与“马加爵思维变混”的情况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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