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年内有望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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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1日06:13 重庆晚报 |
据央视20日报道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我国的汽车产品“三包”制度有望在今年内公布并实施。目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已经通过各方面的协商论证,并已进入了立法程序。 汽车产品“三包”制度指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草案中规定的三包有效期为:汽车使用两年时间或者行驶四万公里以内。在这期间,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或退货。造成损失的,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应当根据规定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另外,修理者在有效期内应当按照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不少于一次的免费维护。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