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私企老板须定期旁听一次劳动仲裁案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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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1日09:5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21日电每月必须安排非公企业负责人到法院旁听一次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这是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为促进非公经济在就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所制定的八项新措施之一。 京华时报今天的消息说,在这八项措施中,“每月必须安排非公企业负责人列席旁听劳动仲裁案件审理”这一条款引人关注。据介绍,该措施是为了提高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规范用工环境,避免非公企业有随意用工、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现象的发生。此外,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非公企业业主也可以对劳动监察工作的日常巡查与指导予以配合和建议。 其他新措施还包括,免费为非公企业提供用工登记、推荐、查询,并通过有线电视网、职介快讯向全区发布用工信息;非公企业参加丰台区定期招聘洽谈会费用减免50%,参加区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组织的大型招聘洽谈会费用减免30%;在丰台区职介中心集体委托存档的非公企业,存档数达到10份以上可以减免50%的档案管理费等。(记者赵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