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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进入立法程序 有望年内公布实施有助于解决消费者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8:52 南方日报

  北京消息 据央视报道,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我国的汽车产品“三包”制度有望在今年内公布并实施。目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已经通过各方面的协商论证,并已进入了立法程序。

  汽车产品“三包”制度指的是家用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草案中规定的三包有效期为:汽车使用两年时间或者行驶四万公里以内。在这期间,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或退货。造成损失的,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应当根据规定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另外,修理者在有效期内应当按照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不少于一次的免费维护。

  根据《消法》的规定,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有明确的法律责任,退换条件一目了然。但是,汽车等作为一些大宗商品一直未列入“三包”范围,这直接导致消费者在进行此类投诉时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大,投诉难、调解难、赔偿难已成为困扰汽车消费者的首要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部石耀东说:“汽车‘三包’制度的公布实施是解决目前汽车消费投诉的有效之举。如果能很好地实施‘三包’制度,汽车‘召回’的某些‘瓶颈’问题也将迎刃而解。”亚汽资源北京办事处的万江也认为,汽车“召回”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很好操作的,而汽车“三包”对解决消费者投诉有实际意义。

  据了解,另一项关乎汽车消费者利益的《汽车消费政策》也有望于年内出台,该法规涉及了目前汽车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汽车收费等敏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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