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阳原公案局长终审判17年 堕落只因“包二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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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9:2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22日电法制日报报道:邵亚军今年52岁,曾任江西省弋阳县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长。在任期间邵亚军贪污公款三十余万元,收受他人贿赂十多万元,共计贪污和收受贿赂四十五万九千余元。2003年经江西省上饶市检察院公诉,上饶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判处邵亚军有期徒刑18年。邵亚军不服提出上诉,日前,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邵亚军最终获刑17年。 身为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长,邵亚军是如何成为“阶下囚”的呢? 邵亚军罪行的败露或许算是一个“偶然”。2002年10月,邵亚军刚从德兴市公安局调到弋阳县工作二十多天,他在德兴市公安局的下属,经侦大队原副大队长舒影静就出事了。10月16日,舒影静被德兴市纪检委找去谈话,接着就被“双规”。德兴市检察院很快介入此案,并决定逮捕舒影静。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办案人员惊奇地发现,一个小小经侦队不仅有个存款高达二百万元的小金库,而且这里面还牵扯到舒影静的老领导———邵亚军。 据舒影静供称,小金库里钱的来源是经侦大队历年办案中的罚没款及赞助费。从1999年夏天到2002年春天邵亚军分20次从她手上拿走了一百万元,一般都是邵亚军让她拿钱,她就从小金库取钱,然后直接送到邵的办公室。多则一次十几万,少则四五万元。舒影静说,他要这么多钱具体干什么,我不太清楚,可能是到哪玩儿吧,我只知道有25万元买了汽车。 拔出萝卜带出泥,邵亚军的贪婪嘴脸就此浮出了水面! 舒影静初落法网,邵亚军还曾抱有侥幸心理,他企图干扰调查,逃避法律制裁。 佯装不知干扰办案也徒劳 邵亚军,1968年参加工作,1973年入党,其父母都是离休老干部。邵1970年底入伍,1976年初退役后被分配到德兴市公安局工作。邵亚军从一般民警一步步走上刑侦大队副队长、大队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的领导岗位,2002年9月调任弋阳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局长。身为一名“老政法”,在舒影静落网后,起初,邵亚军也和其他贪官一样,不但不如实交待问题,反而千方百计地干预调查工作。 检察官找邵亚军谈话,他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没有任何经济问题,只是从舒影静手上要过25万元用于买警车。邵亚军甚至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听说,2002年对德兴市公安局审计时,发现经侦大队的‘小金库’有好几百万元,我很震惊。我当局长的那些年,大会小会都讲要严格按‘收支两条线’办事,局党委还专门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半年一小查,年终一大查,发现问题后还处理过个别派出所长。” 更为恶劣的是,2003年2月的一天,邵亚军把一张写有“说东西给了王健(原德兴市公安局副政委,病故)”的纸条通过秘密渠道传给羁押在某看守所的舒影静,企图嫁祸于死者,来个死无对证,致使舒影静突然翻供。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手的眼睛,舒影静最终还是供述了翻供的原因。在事实面前,邵亚军不得不作出如实的供述。 2003年4月上饶市检察院决定对邵亚军立案侦查,5月12日对其执行逮捕,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经查证,1998年4月至2002年9月,在邵亚军担任德兴市公安局长期间,该局经侦大队将办案中追缴的赃款及部分赞助款,不上交公安局财务,而是私设“小金库”,钱账都由舒影静直接管理。邵亚军不但明知这样做是违法违纪的,还多次从“小金库”拿走八十多万元,并嘱告舒影静不要将他拿钱的事告诉别人,也不要记在账上。邵亚军从这些钱中贪污了32.9万元。检察机关同时查出,邵亚军在任德兴市公安局长期间,临川市三建公司项目经理徐景贤得知该局需新建看守所大楼,多次找邵亚军要求承建该工程,并表示按工程款的5%给邵亚军酬金。1999年下半年邵亚军将工程给了徐景贤,尔后邵亚军先后10次收受徐景贤送的酬金人民币13万元并用于其购买商品房。 据介绍,邵亚军贪污受贿的公款,其中很大一部分用在了包养情人上。 局长“要钱”原来为了“包二奶” 2001年春的一天,邵亚军到南昌出差,晚饭后在某歌舞厅结识了坐台的A小姐。A小姐时年21岁,嘴巴很甜,迷得年近五十的邵亚军竟肉麻地对A小姐说:“我喜欢你”。邵亚军自称姓张,是搞工程的老板,两人互换了手机号码。一个月后,邵亚军跑到南昌,把A小姐约到宾馆吃饭,并开房间与A小姐发生了性关系。据A小姐交代,邵亚军不仅主动付给她“性交易费”5000元,而且叫她不要坐台了,去做生意,资金由他解决。据邵亚军供述,2000年下半年,A小姐跑到北京做服装生意,打电话向他要8万元“本钱”,他当即答应,并向舒影静要了10万元,给A小姐汇了8万。过了一段时间,A小姐又从北京给邵打电话,称进货资金不够,邵二话没说又汇给她2万元。过了几个月,A小姐从北京转到满洲里做生意,称进货需要钱,邵亚军又汇去4万元。据查,邵亚军只和A小姐发生过二次性关系,为什么会给她这么多钱呢?邵亚军这样交代:“我想和A小姐保持长期关系,所以就尽力满足她的要求,别的没多想。”而A小姐则说:“他是我的客人嘛,他和我上床就应该给我钱,再说他都这么大年纪了,和他相处就是为了钱嘛。” 1996年,邵亚军在德兴市某舞厅认识B小姐后,两次带B小姐到上饶、南昌去玩并发生了性关系。1997年B小姐以开歌舞厅为由向邵亚军“借”2.5万元,邵立即如数奉上;2002年11月B小姐去上海打工向邵亚军“借”6万元,邵亚军又是二话没说…… 2002年上半年,邵亚军在上饶某酒店吃饭,结识了在某单位工作的C小姐。其后,邵亚军每次到上饶都约C小姐出来“谈情说爱”,先后送其白金项链一条、手机一部、手表一块和现金一万元。 仅举上述三例,邵亚军糜烂的生活可见一斑。归案后,邵亚军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并作了痛苦反思:“我是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走到今天,真对不起组织、家庭和父母。这些年我放松了学习和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总觉得工作干好就行了,学习不学习都一样。现在看来,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时代,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吸收腐朽的东西就会很快。当一个人把法、道德、制度全抛在脑后时,就没有抵抗力了,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邓亚兵王慈生) |